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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团委、应急管理局,省直属团(工)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经研究,共青团四川省委、应急管理厅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题
安全生产 青年当先
二、创建对象
企事业单位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基层安全生产服务单位
三、创建标准
(一)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共青团工作。
(二)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35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总人数的6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岗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两年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四)职工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能够创造便于借鉴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四、创建要求
(一)突出创建主题,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创建集体要围绕“安全生产 青年当先”创建主题,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全国、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紧盯森林防火、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创新活动方式、活动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引导广大青年群众强化安全意识,着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二)注重岗位实践,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创建集体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 青年当先”主题团日活动、安全竞赛、青年创新创效和安全生产志愿服务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特别是要针对性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学技成才,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三)强化安全规范,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尊重青年职工的主体地位,广泛组织开展“青创先锋”等活动,发挥青年职工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青年职工发挥创新精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和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活动,促进企业提高安全水平。
(四)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集体要制定创建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创建活动要记载详实,工作台账清晰规范,确保活动有实效。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推荐。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方式,实行“先报备再创建”的过程管理。在各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各省直属团(工)委、市(州)团委和应急管理局严格进行创建审核,并根据名额分配(附件1),择优推荐安全生产意识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高、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创建集体,认真填写创建申报表(附件2、3)并附1000字左右的创建规划材料,于2020年7月10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创建报备集体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安全生产志愿服务专项名额由团省委社联部组织择优推报。
(二)集中创建。6月至10月为集中创建时间。在创建期间内,各创建集体要结合青创先锋、安全生产志愿服务等工作,紧盯“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创建活动。创建集体至少要组织开展
“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
(三)检查评比。11月为对创建报备集体的考核时间。各创建集体要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形成1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并详细梳理创建工作资料(包括方案、文件、图片、视频、PPT、台账等),由各市(州)团委和省直属团(工)委审核后,于2020年11月15日前统一报送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各市(州)团委和省直属团(工)委要联合应急管理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评验收组,采取现场考核、集中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报备集体的创建情况进行实事求是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少于15%的差额比例向团省委推报候选集体。团省委、应急管理厅将组织进行集中评审,按1.5:1的比例择优评定2020年度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四)命名授牌。共青团四川省委、应急管理厅将集中对荣获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称号的集体进行授牌,并择优推荐申报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在政策、人力、经费和环境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质量。
(二)严格考核。各级团组织、应急管理部门要突出创建主题、完善创建标准、细化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流程,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工作,既注重日常创建、又注重集中行动,既注重宣传教育,又注重实践行动,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三)加强指导。各级团组织、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新确定的创建岗位进行跟踪指导,完善创建制度,落实创建措施,规范创建管理,及时深入了解创建情况以及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予以解决,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各级团组织、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开办专栏、制作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标准化操作示范图板、安全标识牌等有形化载体的建设,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强化青年群体的安全责任意识,让“安全生产
青年当先”深入人心。
(五)严肃纪律。各相关单位要严肃创建纪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按时报送相关资料,真正做到创建工作有落实、有实效、有影响。同时,对隐瞒事故、伪造事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创建资格。
联 系 人:赵 根 犹雍平
联系电话:86636805;62374087
电子邮箱:stwqgb2222@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街多子巷2号307室
附件:1.2020年度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报备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报备汇总表
3.2020年度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报备申报表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
2020年度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创建报备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名额
推荐单位
名额
成 都
16
达 州
6
自 贡
6
巴 中
6
攀枝花
6
雅 安
6
泸 州
8
眉 山
6
德 阳
8
资 阳
6
绵 阳
8
阿 坝
7
广 元
6
甘 孜
7
遂 宁
6
凉 山
8
内 江
6
省企业团工委
14
乐 山
6
省直属机关团工委
6
南 充
8
省金融团工委
4
宜 宾
8
省国防科工团工委
6
广 安
6
安全生产志愿服务专项
15
合计
195
附件2
2020年度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创建报备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创建报备集体名称
备注
附件3
2020年度四川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创建报备申报表
推荐单位:
申报集体名称
职工人数
35 岁以下青年数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创
建
工
作
规
划
创
建
集
体
本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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