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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川青联发〔2020〕19号
关于举办第七届“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一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网信办,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团委、科协: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鼓励支持广大青年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助力决胜全面小康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团省委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第七届“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一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  创业追梦新征程


二、主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委网信办、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科学技术协会、省学生联合会。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领导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团省委学校部、四川省青年创业促进会、四川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共同参与。


(二)评审委员会。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青年创业导师、创投行业知名人士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学者组成。


(三)区域赛组织机构。“五区”区域赛,由各承办市(州)团委牵头,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四、大赛模式和赛制


(一)大赛模式。按照市(州)初赛(结合实际开展)、“五区”区域赛、省级决赛的模式组织。根据“五区”区域赛及省级决赛情况,视情推报项目参加川渝地区比赛和全国赛。“五区”(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区域赛分别由资阳、内江、巴中、攀枝花、甘孜牵头承办。省级决赛由团省委牵头,采取线上或线下集中评审的方式举办。


(二)赛制规则。省级决赛设商工组、农业农村组、互联网组3个类别。


商工组:重点关注节能环保、信息科技、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相关产业,强调对实体经济给予重点倾斜。

农业农村组: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领域相关产业,着重对精准扶贫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互联网组: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

区域赛可根据实际,参照设置类别、组别。


五、参赛须知


(一)赛程安排


1. 区域赛。各区域赛承办市(州)团委牵头,制定赛事方案,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意后,与区域内其他市(州)团委和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时间: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


2. 省级决赛。各区域赛牵头承办单位于9月25日前报送参赛项目及相关资料,参加省级决赛。

时间:2020年10月中旬完成


(二)参赛条件


1.参赛人员。参赛项目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申报人须为中国公民。由个人申报的参赛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年龄划分以2020年6月30日为界。

2.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项目分组


省级决赛根据参赛项目所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商工组、农业农村组分别设创新组、创业组2个组别;互联网组设创业组1个组别。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0年6月30日为界。

1.创新组为未工商登记,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创业组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含)的创业项目。


(四)项目申报


1.创新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并附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

2.创业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六、奖励及激励


(一)区域赛

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由区域赛组委会设置相应奖励和激励政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为各区域赛提供一定的奖金支持,区域赛各等次奖金原则上不高于省决赛。


(二)省级决赛


1.入围决赛的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驻中国青创商城,帮助对接产品销售渠道。

2.为入围决赛的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及金融支持服务,有需求的项目优先推荐入驻“川渝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创业园区,享受优质创业扶持政策和孵化服务。

3.入围决赛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推荐加入各地或省级青年创业组织、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等。

4.为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各奖励等次证书、奖金,创业组奖金额原则上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万、2万、1万设置,创新组奖金额根据参赛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七、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遴选动员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参赛,不断强化赛事品牌打造,持续扩大赛事吸引力和影响力。各市(州)团委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汇集扶持政策,采取务实有力举措服务创业项目和创业青年发展,引领带动广大创业青年以实际行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同时,各级赛事举办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联 系 人:霍晓涛 、张  野

联系电话:028-86636804

邮  箱:tswqgb222@12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号307办公室


附件:1.大赛组委会名单

      2.大赛竞赛规则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2020年8月3日



附件1

第七届“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


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

张  荣   团省委书记

副主任:

陈冠松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黎召阳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袁  冰   经济和信息化厅总经济师

戴作安   教育厅副厅长

田云辉  科技厅副厅长

田  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卿足平  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任世强  团省委副书记

周利平  省科协副主席


委  员:

彭  强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省校〔院、企〕合 作办)二级调研员

徐  帆   省委网信办网络评论和社会工作处副处长

熊  庄   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处长

王运芳  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处长

陈  斌   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一级调研员  

谭  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

林  蓉   农业农村厅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二级 调研员

赵  龙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部长

黄树良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刘先让  省科协学会部部长


秘书长:

赵  龙(兼)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部长



附件2

第七届“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竞赛规则


一、赛事组织规范


(一)项目报名

参赛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各级赛事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二)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创业导师、专家学者、投资人、创业园区负责人等组成。创业导师和投资人由各合作创业服务机构和各地团组织推荐,经大赛主办方资格审核后确定;专家学者和创业园区负责人由大赛主办方定向邀请。


(三)区域赛

各区域赛原则上应设置项目审查、初赛、决赛3个环节;参赛项目数量由承办市(州)团委与区域内其他市(州)协商,原则上每个市(州)推报参加区域赛决赛项目不少于6个;按照大赛分配的名额选拔参赛项目参加省级决赛。

每场比赛原则上不少于5名评委,评委人数须为单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应征求区域内其他市(州)同意或由团省委推荐的专家担任;其他评委从对该区域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以及专家学者、创业导师、创业园区负责人中产生。


(五)省级决赛

省级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对“五区”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线上或线下集中评审,按照类别、组别分别评出金、银、铜及优秀奖。综合考虑各区域赛事组织及项目获奖情况,对赛事组织工作优秀的市(州)给予表彰。


二、评审标准


评审项目

主要考察指标

评分比重

产品服务

项目定位、产品功能、目标用户、商业模式等准确性、可行性、创新性。

30%

市场前景

产业背景、市场需求、竞争策略、发展前景等前瞻性、成长性、发展性。

20%

财务运营

融资情况、盈利模式、财务管理、风险规避等稳定性、合理性、持续性。

20%

团队素质

人员构成、资历背景、能力素质、团队合作等完整性、互补性、协同性。

20%

社会效益

创业带动就业、服务群众脱贫致富、支持社会公益等针对性、公益性、导向性。

10%


三、注意事项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各区域赛主办方应联合区域内其他市(州)成立赛事机构,制定比赛方案。

2.比赛期间,遵守比赛秩序,服从大赛组委会与区域赛组委会的安排,严格按照分组参加比赛。

3. 参赛企业、团队提交的参赛材料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虚假和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内容;承办各区域赛的团委应按照通知要求,对参赛项目和参赛人员进行严格把关。

4. 参赛企业、团队可申请携带自己的产品在现场进行演示,以取得最佳效果。


 

录入:办公室 拟稿:青发部 来源:青发部 点击:29861 更新时间: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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